• Nov 20, 2009

    “电子美”时代

      科技总是以先进为美,但大多数时候,先进与美的距离何止十万八千里。
      在昨天的《传媒素养》课上,讲到媒介表征时,提到对计算机传播的看法。今天人们可以用上最先进的机器,以最快捷或最高频率的方式与他人互动,但常常是不美的。
      这个课程的选修同学,来自文理工医等各个学院与专业,应该绝大多数是1988后的。临时做了个小调查--有多少同学在最近一个月收到过手写的信。结果是,在全班100余位同学中仅仅有两位女生同学举手。再问:有多少同学现在想收到手写的信,结果有超过20位的同学举手。
      可是,我们每天可以收到电子邮件,每天发出数十条手机短信,甚至更多。但是,我们连好朋友的长相都要忘记了。

      在我的大学记忆中,时光的速度没有现在这么快,没有现在这么多要着急的似是而非的事情。
      那时,每天上午第二节课课间休息是许多同学最期待的时刻;是因为这时候总会有班干部从系办拿来一大堆各色信封的信件,那是全班不少男女同学每天的盼望--从家书到情书,或者友人的来信。总是先掂量信的厚度或重量,然后小心地拆开,因为那些信纸往往有不同款式的折法(甚至邮票也有不同喻意的贴法),再细细地展读;有时不小心还会被手快的同学抢着向全班公开发布。
      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写信或读信的样子。
      那时甚至没有懒人用的明信片。而见信如面的感觉,在“电子美”的电邮里永远不会有。
      其实那个时代并不完全传统,但信,不仅是一种沟通方式,更是一种情感样式。
  • Nov 19, 2009

    满楼尽帅大锅盖


      一幅在新浪微博中流传的不可思议的图片,显示出几乎所有窗口都安装有一种俗称为“大锅盖子”的设备。
      这是一种卫星电视搜索器(接收天线),在信号不好的农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它可以帮助用户收看到更多的电视节目信号,甚至可以接收境外电视信号。但是,私人安装该设备被认为是非法的。
      --信号与覆盖,丰富与匮乏,流动与控制。
  • Nov 18, 2009

    CCTV2010广告大斩金

      今日,主题为“看我,看中国”的2010年CCTV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大会如约开幕,首标2010年世界杯《射手榜》独家冠名,以暗标形式被朗酒集团以3330万元竞得。
      据报道,《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报时广告由美的集团以5201万元人民币中标,而去年美的这一中标价为4701万元、08年为4281万元,呈稳定增长之势。此外,《2010年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赛》独家冠名以7909万元人民币中标,CCTV-1黄金剧场中插广告全年时段拍出9322万元人民币,而《天气预报》特约收看广告每月中标价均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全年超过2.6亿。
      今年9月下旬,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曾提到,中央电视台现在一年总收入230亿人民币,已进入全世界电视台前50位行列。仅仅以上几项新年招标合计收入至少超过5.17亿元,还有全天的广告时段与其他种种收入。看来,230亿是小CASE了。


      CCTV黄金时段广告招标被视为中国经济的“晴雨表”和市场“风向标”。
      CCTV某频道宣传语说,“心有多宽,舞台就有多广”;不过,想在这个舞台混个脸熟,广告企业必须掏出大把大把的真金白银。例如,上述2010年“春晚”,如果新年钟声以10秒开始倒数,这表明美的集团为此要付出520万/秒的天价!
      即使是多年来收视率很不理想如今已形似鸡肋的重磅节目《新闻联播》,其招标产品设计的单价也相当了得:播出位置在该节目十九点报时前、1条15秒、以自然月为一个时间单元计费,标底价为690万元,即广告费相当于不低于1.53万元/秒(按30天/月计)。
      但愿这是中国经济复苏的好兆头。
  • Nov 17, 2009

    从“非典”到“甲型H1N1流感”3

    三、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六年之变
      通过对2003年“非典”疫情和2009年“猪流感”疫情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比较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巨大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及时化、透明化
      政府和公民的关系,特别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时候,应该努力创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局面,这就要求政府把事件的真相尽快告知民众,让民众充分了解并且参与解决危机。2003年“非典”疫情从出现到公开经历了近半年的时间;2005年11月“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又因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公开而留下深刻教训;2007年3月“重庆钉子户事件”则显示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理性与勇气;2008年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政府及时传达灾害情况,并依靠媒体宣传,召集广大力量资源灾区……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爆发后政府信息及时、透明的公开,这一系列活生生的案例验证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逐渐走向客观及时、透明化的事实,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展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如果不能实现客观及时、透明化,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2、政府信息公开逐渐理性化、科学化
      新闻媒体是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主要途径,以前,人们惯性地接受了新闻媒体是“政府喉舌”的定性陈旧思维,并没能理性、科学地来对待政府信息公开。从原则上来说,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下,不是政府想公开什么信息就公开什么信息,而是民众需要什么信息,政府就必须提供什么信息。在当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世界,高度发达的媒介已经能够在数秒钟之内发布信息、甚至现场同步直播,将信息迅速地传播全世界。特别是在网络媒体上,“人人都有麦克风,鼠标也有话语权”,在这种具有广泛范围的舆论氛围中,妄想以封锁信息来堵人耳目是不可能的,从“非典”疫情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疫情,实践证明,只有理性科学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才能顺应历史发展,否则只能是掩耳盗铃自讨苦吃。
      3、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常规化、日常化
      在2003年“非典”疫情以前,我国基本没有面向公众的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规性举措。但在2004年初,我国卫生系统建立了一个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是卫生部内部信息上报的渠道,相关部门将获取的传染病人数、病例死亡情况等上报到这个系统中,这为我国关于卫生疫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规日常化发布提供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这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规化、日常化落实。在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中,人们每天都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获取到最新的疫情信息,知情权得到了满足。
      4、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制度化、法治化
      早在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为近期制度建设的重点。2003的4月16日,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相继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立法。在2005年的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生效预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建设发展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治化也有利于推动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必将在制度上规范政府机关的信息公开行为,减少政府官员对信息公开的随意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障、维护公民对社会公共信息的知晓,避免因信息闭塞或真实客观的信息无法畅通传播而造成谣言肆意引起恐慌、不安。从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看,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不仅有利于国家国内的稳定与发展,也有利于在国际舞台上树立良好形象。
      5、政府信息公开逐渐民主化、开放化
      在美国《情报自由法》说明书序言中,任司法部长的克拉克写道:“如果一个政府真正的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的话,人民必须能够详细地知道政府的活动。没有任何东西比秘密更能损害民主。公民没有了解情况,所谓自治,所谓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事务只是一句空话。”
      从“非典”疫情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过程中,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也在经历一个逐渐民主化、开放化的过程,例如,2009年2月3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在收视率最高的《新闻联播》中报道了温家宝总理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遭“扔鞋”的消息,这打破了中国媒体不报道本国领导人被抗议的惯例。境外媒体法新社报道称,“央视《新闻联播》的这一报道显然是得到中央高层的指示,显示出中国高层的自信。”这从侧面还显现了中国信息公开的进步、成熟与自信。
      6、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全球化、共享化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曾提出“地球村”这一概念。麦克卢汉认为,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时空距离将被大大压缩,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人们生活在地球上就像生活在一个村落里。目前全球化进程正是麦克卢汉预言的现实写照。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是从境外爆发的,从墨西哥到美国再到全球的各个国家,每个国家都向世卫组织及时汇报了他们的疫情信息,这有效避免了疫情在全球范围的扩散,虽然个别国家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在疫情防御方面措施不力。如今,中国的老百姓在家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到全球各国“猪流感”疫情的现状,这显示出当今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球化、共享化。(The end)
     
    注释:
      胡凌秋.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资源利用[J].浙江档案,2004.7
      《新闻法规须知》,北京学习出版社,1994.第30-34页
      陈力丹.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M].上海交通出版社,2006.第60页
      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第11页
      孙怀君.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报道的影响[J].新闻记者,2008.5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第959页
      新加坡.联合早报[N].2009年3月4日
  • Nov 16, 2009

    读懂奥巴马

      今日,履新不到一年的美国总统奥巴马访问中国,首站上海,首个重要活动是与中国青年对话。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用意何在?详细读了一下奥巴马讲话的全文,有以下感想:
      1、目光在下一个中国
      大凡伟大的政治家,总是高屋建瓴。这位48岁的黑帅哥总统一到中国就迫不及待地与大学生见面,表明他把目标锁定在下一个中国。毛泽东曾说,“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这话奥巴马是否听说过?
      不管怎么说,美国政府向来在意中国下一代。在讲话中奥巴马明确强调道,“对美国来说,最好的大使、最好的使者就是年轻人。”并表示,中国在美留学生人数最多,下一步则要扩大美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人数到10万人。这一主打年青人的鲜明态度,就是政治家的眼光。
      据说,奥巴马被认为是第一位“互联网时代的总统”。早在大选期间,奥巴马就受到中国年轻阶层包括网民的广泛关注。这次首先对话青年,显然,他把目光投向了更远的中国。
      2、微笑推销美国价值
      在与青年对话之前,奥巴马在发表的讲话中不失时机地重申了美国的价值观,即他所称呼的“核心原则”。
      在讲话中,奥巴马花了800字篇幅阐述这个原则。他先说,“所有的人生来平等,都有着基本的权利,而政府应当反映人们的意志,贸易应该是开放的,信息流通应当是自由的,而法律要保证这个公平。”然后又强调说,“表达自由、宗教崇拜自由、接触信息的机会、政治的参与,我们认为这些是普世的权利。”为此,奥巴马还提到林肯、马丁•路德•金等值得骄傲的符号性先驱人物。奥巴马表示,尽管美国人有“对其他文化的尊重”,但这是“美国对其他国家的开放态度的指导原则。”其实,这也是奥巴马所要暗示的美国国际关系的原则。
      从修辞看,奥巴马的这些话亦史亦论,表面上信手拈来一笔带过,但说得软中带硬,毫不含糊。其实奥巴马比我们更加清楚什么是他的卖点。他轻描淡写地说,这些都是中国听众们已经知道了的“关于美国的一些情况。”
      3、高超的政府公关先生
      从大选、上任至今,奥巴马的媒体形象是阳光、冲劲感。一般认为,他的成功在于他的定位吻合了美国人、美国社会求新求变的心理。首次中国之行,奥巴马显然也非常准确地捕捉到了21世纪中国的主要脉搏。他说:“这个国度既有丰富的历史,又有对未来憧憬的信念。”
      在讲话中,奥巴马礼貌地提到他这次对这个“古老中国”的新的印象(上海),以及新中国的成就(例如“使亿万人民脱贫”)等,既表示“有很多要向中国学习”,又点明当前双方的相互需要。奥巴马显然懂得“历史”在中国文化的功用,他说他期待游故宫、长城;并说“温故而知新”,因此回顾了大清王朝双方的交往,特别是“二战”时中国人对美国空军飞行员的“款待”,甚至还主动提到中美乒乓外交和1972年的《上海公报》,这等于承认“一个中国”。
      奥巴马也知道什么叫定心丸。他声明,美国“不寻求遏制中国的崛起”。他解释说,“21世纪的实力不在零和游戏,一个国家成功不应该以另外一个国家的牺牲作为代价。”这是多么经典的和谐论。应该说,这种积极地透露出的信任和沟通的态度,使奥巴马很好赢得了主动和好感,为之后的对话效果提供了最好的铺垫。
      在讲话结束前,首次正式访华的奥巴马抛出一句值得注意玩味的话:“我认为我们合作应该是超越政府间的合作,应该是以人民为基础。”


      把握青年,赢得未来。而青年需要的是平等的沟通。
      此番,擅长口才的奥巴马讲话态度谦虚,其辞令之实在,一如他少得可怜的头发;但又很符合中国人的心理习惯,想必也会令不少中国听众含首。
  • Nov 16, 2009

    从“非典”到“甲型H1N1流感”2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期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3月18日以来,随着墨西哥地区猪流感疫情的爆发、蔓延,全球拉响了猪流感警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4月30日宣布从当日起,两组织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指代当前疫情,而开始使用“A(H1N1)型流感”一词,我国也将人感染猪流感改名为“甲型H1N1流感”。
      同样是面对疫情,与6年前“非典”疫情时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其特点归纳如下:
      1、客观及时
      从墨西哥猪流感爆发到中国国内首例猪流感患者,中国的信息公开客观及时。中疾控办公室主任兼抗击甲流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09年4月22日,中疾控工作人员在美国的一家专业网站上看到加利福利亚“猪流感”(当时称谓)的消息后,23日就上报给卫生部。4月25日世卫组织正式通报墨西哥“猪流感”疫情的当天晚上,中疾控主任王宇就紧急召集专家会议,认为要高度重视这起国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之后立即成立了抗击甲流领导小组。4月29日开始对省、地市、八大军区等疾控中心和五个检疫检验局进行培训,使各有关部门对“猪流感”疫情有了充分的应对准备。

      人们每天都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获取各国猪流感疫情的最新数据,没有出现如2003年“非典”疫情初期封锁消息的情形,政府客观及时地通过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中国的流感疫情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疫情的恐慌,并有效防控了疫情的扩散蔓延。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处理应对迅速效率,使得我国的这次流感疫情政府信息公开获得了国内外高度赞誉。《华盛顿邮报》报道说,“中国在确认境内第一起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立即全面展开和实施精心策划的防控计划,而即使是在这起病例被证实之前,中国最高领导人就已采取了一系列高姿态步骤,表明中国将认真对待,尽一切努力遏制疫情。”
      2、针对性强
      由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开始是在境外爆发的,而且命名为“猪流感”,中国民众对“猪流感”缺乏了解,又因其命名中带有“猪”字,就以为猪流感与食用猪肉有关,导致猪肉一度无人敢问津;猪流感疫情初期墨西哥地区出现猪流感高死亡率,使很多人误以为猪流感的死亡率很高;……针对这一系列在疫情时出现的误解,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像2003年“非典”疫情时那样遮遮掩掩、闭口不谈,有关领导、专家通过新闻媒体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具有针对性地澄清人们对“猪流感”的种种猜测、误解,极力遏制了谣言的传播,把谣言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关疫情的谣言一旦出现,则立即有针对性地予以澄清,例如,4月29新华社就境外一些媒体散布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可能来自中国境内的谣言采访了我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他表示,“对此,我们坚决反对。”媒体及政府的这种表态有力回击了一些境外媒体不顾疫情事实和基本的科学常识、别有用心、蓄意编造这次疫情源头在中国的谣言、企图混淆是非诋毁中国国际形象的意图,针对性强。事实进一步验证,谣言快速止于有针对性的政府信息公开。
      3、调度有力
      在此次“甲型H1N1流感”疫情中,政府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展开政府信息公开,调度有力。媒体、卫生部、农业部等各部门全力有效地配合了此次流感疫情的政府信息公开。媒体24小时不间断播报疫情进展,例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每天都会有一条报告我国前一天各省感染人数及其他国家感染情况的新闻;全国各部门把好各自关口防控疫情,通过实际防御措施,将有关疫情的信息、数据提供给公众。国外猪流感疫情发生后,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于25日晚表示,“卫生部已收到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美国和墨西哥发生人感染A/H1N1疫情的通报,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正组织专家对病毒序列进行分析,对疫情影响进行研判,研究应对输入性病例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防控措施,完善相关防控预案,……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按预案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并且对就“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不力的工作人员予以问责追查,全力调度社会各方力量,有效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
      4、分寸得当
      “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时机、力度上把握得当,没有预测性公开也没有滞后性公开,而是恰到好处。在对猪流感疫情信息的快速发布、有效控制、防止交替感染时,由于“猪流感”的命名而使人们陷入对“猪”的恐慌中,一度谈猪色变。后来,科学家分析此次流感的传播与猪并无直接关联,是猪流感病毒变异,却因为名字导致猪肉制品的销售受影响,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4月30日宣布从当日起,两组织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指代当前疫情,而开始使用“A(H1N1)型流感”一词,我国也迅速抓住时机,将人感染猪流感改名为“甲型H1N1流感”。从“猪流感”疫情名字的变更也能看出,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在用词、方式还是其他各个细节方面都应该把握好分寸,不然,很容易造成类似的恐慌心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力往往会导致社会问题的出现,一言概之——“流感信息带动信息流感”。

      可见,面对类似事件,政府信息公开要把握分寸、讲究一个“度”,可以通过具有“免疫效果”的“两面提示”等科学传播技巧,客观、真实的将信息传递给受众。我国此次“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政府信息公开分寸上的得当把握值得日后借鉴、发扬。(未完待续)

  • Nov 15, 2009

    从“非典”到“甲型H1N1流感”1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六年之变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其政务活动,公开有利于公民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公民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形式,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化是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政府的共同义务。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制定了信息公开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实践证明,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切实减少国家、人民在灾难性事件中的损失,并为国家在世界树立健康的国际形象,促进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很大程度是通过大众传媒来实现的。本文通过新闻媒体对2003年“非典”疫情和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报道比较,来展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六年来的变化,试图通过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这六年之变、之进步发展,对其展开前瞻性的分析,以期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操作运用提供科学的参考,更好地促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


    一、“非典”疫情时期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
      2003年的“非典”疫情时期,政府对疫情信息从“失语”到“有效公开”的态度转变预示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转折。2003年的“非典”疫情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春天,它承前启后,宣告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新时代的到来。
      1、“非典”疫情前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
      新中国解放以来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与阶级斗争等政治因素孪生的,因此,当时所谓的“政府信息公开”只停留在政治宣传目的上,是政府单方面的公开,人民群众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要他们知道的政府信息,而无法获取到真实、客观、全面的政府信息。直到改革开放,依旧没有多大变化,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国家稳定、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力造成社会不安定。1989年1月,国务院、中宣部发出《关于改进突发事件报道工作的通知》,规定包括疫情在内的重大突发事件,要请示国务院领导,一般由中央新闻单位报道,必要时由新华社统一发布。
      直到199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国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重申了1989年1月通知的精神,规定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一律由中央外宣办公室组织协调,归口管理,新华社统一发稿。这样加设关口的规定无疑有碍大众获取信息,损害了人民的知情权。特别是一旦疫情等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如果地方领导瞒报或缓报,中央不知道或知道了也不重视,新闻媒体又不进行舆论监督,导致疫情信息滞后。但疫情事态的发展不会停滞,这就容易造成被动,甚至引发全局性甚至世界性的问题。但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传播迅捷的社会,想通过以往那种传统的方式以期实现封锁消息的目的,只能是掩耳盗铃。
      2、“非典”疫情时期政府信息公开经历的的四个阶段
      (1)封闭信息
      2002年11月,中国广州佛山出现第一例“非典”病例,但广东政府在获悉情况之后,并没有对“非典”疫情予以重视并告之市民,而是采取封锁消息的习惯性做法,致使公众对“非典”毫不知情。中央宣传部在2003年2月7日下发文件,要求对“非典”新闻报道统一口径、统一数字、统一处理方法,要求强调疫情已得到控制。信息可以人为控制,但疫情的扩散不会停止,在这种疫情来袭却没有任何防御疫情消息的情况下,“政府失语”使得“非典”疫情错过了最佳的控制时机,而且导致谣言的扩散。2月8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条手机短信在人群中散播:“广州发生致命流感”,一场社会恐慌迅速蔓延。直到3月下旬,在权威新闻媒体上看不到任何关于“非典”疫情的报道,官方也没有公开任何关于病情的消息数字。直到4月1日,我国才开始每天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疫情,但有关疫情的信息公开依旧实施不力。
      (2)缓报瞒报
      随着疫情在全国的扩散蔓延,政府开始意识到“非典”疫情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但在“非典”疫情信息公开时则存在对疫情信息的缓报瞒报现象。2003年4月3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举行第一次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在记者招待会上他只承认北京“非典”病例有12例,死亡3例,而实际的数字是其6倍。当时,他“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中国发病人数很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到中国来工作、生活、旅游都很安全。在这种情形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各地没有把疫情当回事儿。致使在3-4月间,内蒙、宁夏、河北、湖北、辽宁、陕西、甘肃不断出现直接或间接来自北京传染源头的病例;同一时期,广东和香港的病源又相继传染到其他九省市,“非典”疫情愈演愈烈。
      (3)被迫公开
      缓报瞒报造成疫情形势的恶化唤起了中央领导对“非典”疫情信息公开的重视,开始对缓报瞒报疫情的有关政府官员进行行政问责。4月11日和18日,国务院和党中央先后下达命令,要求各地如实、及时地向国务院上报病例数字,由有关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布,对隐瞒和缓报者将做出严肃处理。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准确掌握疫情,如实报告并定期对社会公布,不得缓报、瞒报”。4月20日,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在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全国的病例已经上升到1807例,其中北京飚升至339例。高强同时承诺,将疫情公布由原来的“五日一报”改为“一日一报”,“非典”报道走向规范,当天,因隐瞒非典疫情、防治不力,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被免职。
      (4)有效公开
      4月21日,卫生部建立每日疫情发布制度。4月23日,国务院成立防治非典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国非典的防治工作。之后,抗击非典工作才正式走上正轨。细数过来,“非典”疫情信息从封闭到开放经历了近六个月的“漫长”时间。在这之后,各地对感染人数、疑似病例人数每日一报,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对疫情的恐惧,也杜绝了有关疫情的谣言散布。“非典”疫情之后,在2004年初,我国卫生系统还形成了一个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这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这个网络直报系统是卫生部内部信息上报的渠道,相关部门获得上报数据后,将有必要公开的信息公之于众,为我国关于卫生疫情的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发布提供了条件。(未完待续)
      注:本文作者为朱颖、刘祎(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发表于《东南传播》2009年9月号
  • Nov 15, 2009

    新准则要求慎用隐蔽采访

      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日前被审议通过。
      新准则要求,新闻工作者要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慎重使用隐蔽拍摄、录音,公开采访要出示记者证件。对新闻报道的信息来源、署名、事实与细节、摘转、失实等的把关,也作了相关具体的要求。
      该准则还要求,坚决反对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编辑记者不应从事广告、发行、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曾于1991年由中国记协理事会全体通过,这是继1994、1997年两次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被认为是中国新闻界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共识。
      从以上对新闻职业具体行为的要求来看,并无新意,仍然是对职业常识的强调。
      报道:
    http://cjr.zjol.com.cn/05cjr/system/2009/11/13/016019848.shtml
  • Nov 11, 2009

    传媒素养案例:什么是恰当的新闻报道?

      本案例报道发表于《江南都市报》2009年11月7日A12版(版名“新闻110”),具体在右下偏上位置。
      主标题:记者一手抬担架一手摁快门 
      副标题:省城南斯友好路围墙倒塌砸中拆房人 众人联手施救
      正文:
      昨日上午8时许,南昌市南斯友好路新大加油站对面一工地上,几名民工正在围墙下拆除一栋旧房。突然,约10米宽的一段围墙倒塌,一名工人来不及反应被砸中。
      10分钟后,记者赶到现场,伤者正在痛苦地呻吟,两名工人失神地站在一旁。记者见状,一边往下冲一边大喊“快救人”。由于沙土太软,记者滚了下去,嘴里和身上全是泥土。顾不得整理,记者和另外两名民工一起,协助闻讯赶来的急救人员将伤者从废墟里救出。此时,记者才想起采访任务,逐一手抬担架一手拿起相机拍下了现场图片。市民见记者一身泥土,诧异地说:“原来这个胖子是记者呀!”
      附注1:报道同时配发了现场图片(在本版所有三幅图片中面积大小排第二),其配文为:“记者和工地工人及救援人员一起将伤者救出。”
      附注2:报道标题使用粗黑体,字号大小在本版所有标题中排第二。


      应该说,在都市类报纸的社会新闻版面中,类似上述案例的报道其实并不鲜见。但以“存在即合理”来忽略这类媒体行为显然不是一个批判者需要的态度。
      对一个传媒素养的学习者而言,我们需要思考以下问题:
      1、这则报道主要写了什么?你认为记者要表达的是什么?
      2、报道中没写的或者还应该写的是什么?为什么?
      3、这则文章的版面编辑、配置如何?
      4、你认为,媒体/记者在新闻作品中应该是什么样的存在或角色?
      5、这则报道与媒体经营或市场竞争有什么关系吗?如果有,是什么关系?
  • Nov 10, 2009

    [转]提倡这样的“停止采访”

      南昌进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余强,因劳累过度,晕倒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途中,于2009年 6月19日辞世。遗体被运回进贤县时,数千群众自发前去吊唁。
      《南昌晚报》就此刊登了一篇题为《千余市民自发吊唁好刑警》的报道,其中有这样的文字:“余强的妻子沈莹面色憔悴的守在灵前,点滴瓶挂在她身边。一位民警说,沈莹一直守在丈夫灵前,基本上没有吃过东西,现在身体极度虚弱。原本记者想对她采访,但看着她伤心欲绝的样子,为了不让她再度忆及往事,记者停住了前进的脚步。”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为记者的善解人意叫好,更为“沈莹没因过度采访受到伤害”感到欣慰。
      “5·12”汶川地震后,某些记者的表现就不是那么“善解人意”。为了拿到感人的镜头、画面或细节,有的记者一再地揭开对方的伤疤,有意把灾民“逗哭”。
      这种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采访,表面上煽情,但对无辜的采访对象而言,却很无情、很过分。尽可能使无辜的采访对象不因受访而受伤害,是记者采访时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必要时,记者应该“停住采访的脚步”。
      (注:本文作者为南昌大学新闻传播系王卫明、刘袆,发表于《中国记者》2009年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