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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5, 2009
论网络社会的两个维度1 - [理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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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oday2100.blogbus.com/logs/47676902.html
[摘 要] 作为WEB2.0时代两个最重要的在线个人应用,博客和维基的兴起可溯源于自由软件和内容开放运动的背景,它们蕴含了互联网全部的元精神,并共同喻言了互联网作为社会空间和个人媒体的重要特征;博客和维基的核心分别是实践个人价值和公共利益,但最后又殊途同归;博客和维基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及其演变表明,个人性和公共性是构建未来网络社会的两个重要的价值维度,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既相互矛盾而又互塑互补的复杂关系。
[关键词]博客 维基 个人性 公共性 社会构建
可以将中国互联网的历史粗略勾勒为三段:一是1995年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开放,催生了中国首批网民;二是1997年以来新浪、网易等第一代门户网站的涌现,互联网日益被媒体化,并成为新的社会平台;三是2002年以来中文博客、维基的兴起及其之后的种种变形应用,互联网日益被个人化,是WEB2.0概念指导下的知识与思想型互联网的肇始。可以说,博客和维基蕴含了互联网全部而重要的精神,它们早已暗示出,同时、合理地满足个人价值和公共利益是构建未来网络社会的两个关键维度。Ⅰ 博客、维基与互联网元精神
1984年,以著名的GNU(Gnu’s Not Unix)项目启动为标志,一部分技术人员致力于打破专有软件的垄断,以重建自由软件社区,这是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运动的兴起。1990年,GNU项目的内核Linux操作系统开发完成,成为第一个开放源代码(open source)的软件协作计划,其源程序在互联网上完全免费公开。此后,全球各类开源软件的开发、应用以及介入自由软件运动的企业之多,渐成蔚然之势。
事实上,早期的黑客英雄在60、70年代就开展了类似的工作,他们倡导“计算机为人民所用”,通过一系列独特技巧入侵他人电脑系统、发现网络漏洞,并剖析系统问题,这实际上是对计算机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黑客首先打破了以往信息和计算机技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格局,甚至倡导了一场个人计算机的革命,成就了如今开放式的计算机体系结构。1自由软件、开源运动和黑客共同启蒙和推动形成了一个重要的互联网“元”精神,即在知识与技术的信息世界里反对垄断,支持开放与共享。
自由和平等是互联网世界最核心的元思想。在非中心化的技术网络中,“端对端”(end-to-end),即中立平台上的对等联网,使交互活动成为无中心的和自由开放的。早在阿帕网(ARPAnet)中,“非中心化”的网络思想已经成型,60年代出现的分组交换技术抛弃了之前信息传输的中央控制,1974年问世的网络通信协议(TCP/IP)的核心则以开放性标准使当时不同的计算机网络得以互联,这些仍然是目前互联网的基础技术。但是,由于政府和商业的双重控制,互联网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形成了中心服务器/客户机模式的主流构架,从门户网站到搜索引擎等,都是对技术或内容交换进行的中心控制。在这个构架中,个人与组织在信息流动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在技术应用领域,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微软为代表的专有软件成为整个软件业及其技术应用领域的主流,它们通过封闭源代码各自获得垄断性市场,加之政府管制,结果使本应人类共享的网络资源和公共领域被日益蚕食,公民的创造和创新能力也被钳制。2
基于此,自由软件和开源运动则主张公众权利、知识共享和自由创新的社群理想,它们以公开源代码和免费使用来对抗那些非中立的人为控制,使人类知识走出垄断和封闭,并希望以此挽救公共领域。1999年以来相继涌现的Napster、MP3.com和各类P2P免费使用模式,可视为受上述技术领域自由运动影响的结果,因此也是向互联网自由传统的回归。博客(bolg)和维基(wiki,又译维客)亦然,但它们更进一步,并发展为席卷21世纪全球网络的内容开放(open content)运动。
对用户而言,作为一种网络沟通模式,博客和维基在技术层面上几乎都是“零进入壁垒”,人人自我授权准入,操作简单,没有严格的实际规则。其前提是,它们都在作者、内容和读者三个层面实现了源代码开放,一个博客站点完全可以采用维基技术来构架,两者都改变了社会信息和知识由精英、权威等少数人生产而多数人消费的传统,它们由多数人生产和多数人消费,传、受之间界限模糊、地位平等。博客造就了平民可享的个人媒体(personal media),即所谓“新闻媒体3.0”,3而维基造就了“数字公共媒体”。基于用户的使用,博客和维基都使内容开放成为目前互联网内容生产的主要特征。正如博客作者都是主编一样,维基百科(Wikipedia)认为自己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它取消了传统意义上的主编,力图通过全球志愿者的参与、创作来共同完成知识的生产,并向任何第三方开放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最终,博客和维基都以自由的创作共享(creative commons)形式回归了互联网的元精神。(待续)注:本文系教育部2007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社会构建:互联网观念史事件研究》成果,另一作者马晓宁,2008级传播学硕士研究生;发表于《南昌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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