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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0, 2009
[转]提倡这样的“停止采访” - [老媒体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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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进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余强,因劳累过度,晕倒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途中,于2009年 6月19日辞世。遗体被运回进贤县时,数千群众自发前去吊唁。
《南昌晚报》就此刊登了一篇题为《千余市民自发吊唁好刑警》的报道,其中有这样的文字:“余强的妻子沈莹面色憔悴的守在灵前,点滴瓶挂在她身边。一位民警说,沈莹一直守在丈夫灵前,基本上没有吃过东西,现在身体极度虚弱。原本记者想对她采访,但看着她伤心欲绝的样子,为了不让她再度忆及往事,记者停住了前进的脚步。”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为记者的善解人意叫好,更为“沈莹没因过度采访受到伤害”感到欣慰。
“5·12”汶川地震后,某些记者的表现就不是那么“善解人意”。为了拿到感人的镜头、画面或细节,有的记者一再地揭开对方的伤疤,有意把灾民“逗哭”。
这种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采访,表面上煽情,但对无辜的采访对象而言,却很无情、很过分。尽可能使无辜的采访对象不因受访而受伤害,是记者采访时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必要时,记者应该“停住采访的脚步”。
(注:本文作者为南昌大学新闻传播系王卫明、刘袆,发表于《中国记者》2009年8月号)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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